第14章 家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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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梧秋回去的时候,她家院子里已经聚满了人。

一眼看过去,大多是熟人,沈梧秋正琢磨着先从哪个长辈开始打招呼时,人堆里一个穿着时髦的女人就眼尖地先瞧见了她:“梧秋。”

听着这熟悉的声音,沈梧秋立马闻声朝人看过去,很是高兴,“舅妈。”

“还记得有我这个舅妈了,回来了也不跟舅妈通个气儿。”女人踩着高跟鞋朝她走过来,嘴上嗔怪着,眼神里却满是慈爱。

舅妈姓赵,因为在家中排行老九,就叫赵九九,舅妈这性子也和她这个别致的名儿一样,是他们那个年代最有个性的女青年之一。

沈梧秋的姥姥就生了儿子宋珏和女儿宋秀,兄妹两人有着十来岁的年龄差,赵九九嫁到宋家的时候,沈梧秋的妈妈宋秀还是个小姑娘,说是姑嫂,两人相处起来倒像亲姐妹一样亲厚。

当年要不是他们夫妻俩刚下海实在是分身乏术,不然说什么都要把沈梧秋接到他们家去养着的。

这么多年来,沈爸爸虽然在物质上从没苛待过沈梧秋,但赵九九这个舅妈给的也不比沈爸爸少。

就拿赵九九自己说的——舅妈好歹也有一个「妈」字,自然也算半个妈。除却姑嫂的那点情意在,她也是真心喜欢沈梧秋这个外甥女,加上她自己只有两个儿子,没有女儿,就更加宝贝沈梧秋这个外甥女了。

“怎么会记不得舅妈?就算以后老年痴呆,其他人都记不得了,我肯定也会记得舅妈的。”

在真心疼自己的舅妈面前,沈梧秋说话也俏皮。

不过,她怀里的白猫显然就不满意这样的话了,适时刷了一下存在感,“喵~”

果然,她一出声,赵九九本来想去捏沈梧秋脸的手硬生生在半空中转了个弯,停在了白猫的脑袋上,“这是你养的猫?”

“嗯。”沈梧秋看她这么喜欢,又把猫抱起来了一些,好让她看得更加清楚,“好看吧?”

“好看好看……”赵九九边打量边啧啧称奇,“这猫你哪里买的,这眼睛,这毛,也太好看了。”

听她这么一夸,沈梧秋也跟着得意,“捡的。”

赵九九摇头表示不信,伸手要去抱猫,“反正是捡的,不如你再去捡一只,这只给我?”

不等沈梧秋做出反应,白猫先抗拒了,一到她手上,就迫不及待地往沈梧秋怀里钻。

沈梧秋笑着接回白猫,“舅妈看看,真不是我不愿意。”

赵九九抬手在白猫脑袋上重重地薅了一把,“得了,这小东西大概和你也是命中注定的缘分。”

赵九九嘴上嗔怪,其实并没有放在心上,她是个没心没肺的人,养孩子都是养得马马虎虎,更不用说花心思养猫了,不过是瞧着白猫长得好看,一时的心血来潮而已。

说着,她又四下扫了一圈,又拍着沈梧秋的肩膀自行转移了话题,“今儿你们家来的亲戚挺多的,你快去打个招呼。”

今儿来的都是亲戚,大部分都是长辈,确实应该去打个招呼的。

沈梧秋点点头,往院子里扫了一圈,问道:“舅舅没来?”

“来了,在屋里跟你爸说话了。”说话间,赵九九又凑到她耳边,压低了声音,“这个场合,你舅舅要是敢不来给你撑腰,我铁定让他跪搓衣板。”

沈梧秋忍俊不禁,看着眼角皱纹叠起却依旧说话孩子气的舅妈,她打从心底替人开心,“现在都流行跪榴莲和键盘,搓衣板过时了。”

赵九九努努嘴,“反正我们家还有搓衣板。行了,你别跟我这贫了,快去招呼客人去。”

沈梧秋也不和她客气了,和其他长辈纷纷问了好后才抱着白猫进屋。

沈爸爸卧室里挤了好几个人,一个是她舅舅宋珏,还有两个是沈梧隽的两个舅舅,至于另一个老头,她就不认识了。

她在门口犹豫了几秒才走进去,先和沈爸爸打了招呼,然后才朝她舅舅宋珏问好。

至于那个拄着拐杖的老头,经沈爸爸介绍,她才知道是苏云芝的舅舅,按照辈份来,她也得称一声舅爷爷。

都是一群大男人,沈梧秋和他们也没有太多话题,随便聊了几句,就抱着白猫回楼上去了。

家里来的客人多,事儿自然也多,沈梧秋也不在自己房间久待,将白猫留在房间内,她就下楼去帮忙了。

厨房里,苏云芝和她的两个嫂嫂在忙,估计她们都不知道沈梧秋回来了,她的大嫂段小娥还在劝着苏云芝:

“……钱是钱,但这份家业也不可小觑,你不知道,现在国家大力提倡种植业、农业,很多项目都是可以向国家申请补助的,根本就不用担心太多。小妹,我们是你的亲大哥大嫂,难道还会害你不成,你就听我一句劝,不要钱,就要这些田,你要是实在不放心,可以将钱和田都分半……”

苏云芝就讨厌她大嫂这副当家作主的高高在上的模样,对她的劝告,也是一只耳朵进,一只耳朵出,回答也是不痛不痒的,“这么多年来,老乐从没让我管过地的事,隽隽又还小,我们娘俩拿着这些地,怎么折腾?”

段小娥一听这话,立马拍胸脯保证:“这你就不用担心了,这不是还有我们吗?”

苏云芝睨了她一眼。

段小娥还想再说,在她旁边的吴秀兰暗中拉了她一把。

吴秀兰是苏云芝的二嫂,不同于老大两口子的精明算计,老二两口子老实本分一些,虽然私心里也希望沈家承包的这些田地能交给沈梧隽这个亲外甥,但他们两口子倒没有多话。

对于她的打岔,段小娥很不满,语气不甚好道:“你拉我干嘛?”

吴秀兰在心里暗骂段小娥,面上却朝门口的沈梧秋笑道:“梧秋回来了。”

“嗯。”比起段小娥这个便宜的大舅妈,沈梧秋对吴秀兰这个便宜的二舅妈倒也客气一些,听到她和自己打招呼,就当没听到她们刚刚的悄悄话,若无其事地走了进来,“辛苦你们了,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?”

段小娥心虚尴尬了几秒钟,又立马笑成了菊花,朝沈梧秋道:“不用,现在的小姑娘都是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娇大小姐,厨房里的活儿,我们来就可以了。”

沈梧秋唇角敷衍地扬了一下,就当回应了,也没把她的话当话,径直走到了水池边,帮着苏云芝处理水池里的龙虾。

沈梧秋来了厨房,段小娥这个喜欢叭叭的嘴明显拘谨了许多,厨房里倒安静了不少。

一直忙到了天彻底黑下来,最后一道菜才出锅,苏云芝也不让沈梧秋帮着收拾厨房了,使唤她出去招呼客人。

这边,沈梧隽在几个舅舅的帮助下,已经在院子里摆好了桌椅,大家都自觉地分桌坐了,沈梧秋扫了一圈过去,没看到沈衍他们,只好又给他打了电话。

沈衍在电话里犹豫不绝,沈梧秋邀请了好几次才最终答应过来。

等人到齐了,才开饭。

男人在饭桌上,都是一口酒一句话,正事杂事掺着说,一顿晚饭从七点吃到了九点才结束。

吃过饭后,一些女人就帮着收拾,男人们又转移到客厅说正事。

见证的人都到了,沈爸爸也不含糊,直接开门见山地说了自己的打算:

“承蒙各位看得起,今儿都愿意赏脸来家里坐坐。大伙儿也都知道,我这一辈子就爱着这些土地。也多亏大家看得起我,愿意把田地都承包给我,还没搞出个什么名堂来,这把身子骨就不行了,如今不得不将手里这点事情交给儿女来做。”

沈爸爸今儿陪着这么多人说了这么多话,体力有些跟不上,话也说得慢。

好在这么多年来,他不管在村里,还是在族里都有些威望,大家倒也没人打岔。

喝口茶歇口气又继续道:“相信天下父母都一样,都想给儿女攒下更大的家业。这么多年来,我也没给他们攒下太多家业,前几年凑热闹,在省城买了套房子,其余就是一点存款,剩下的就是这些地。

对我来说,儿女都一样。为了避免他们姐弟两人在我死后为了这点家业挣个头破血流的,今儿特地让大伙做个见证。经我们一家人商量,房子存款就留给老二,至于这些地,就交给老大来打理。在坐的各位亲朋好友,不知还有什么建议?”

坐在客厅的人面面相觑,过了好一会,才有一个老者出声:

“按理说,这些是你的家事,我们不该多管,但我有一点疑问,梧秋是个女孩,年岁也不小了,要是过几年成家了,那到时这些田地的承包,我们该去找谁负责?”

说话的人是族中年纪最大的长辈,人称四公公,虽然九十岁了,但身子骨还十分硬朗。

四公公这话一出,大伙立马活泛起来:

“是呀,都说这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,将来梧秋要是嫁出去了,我们找谁去?”

“女人种地的少,我看还不如交给儿子来管。”

……

在一片议论纷纷的质疑声中,沈爸爸也没急着替沈梧秋说话,而是看向她。

沈梧秋听着这些议论,依旧神色如旧,“各位长辈放心,短时间内,我还没有成婚的打算,既然我答应替我爸接下这些地,肯定会尽全力负责起来。”

“说得倒轻巧,到时你说结婚就结婚,哪还管这些?”

“女人不比男人,一旦结婚成家,一门心思就到了家里……”

沈梧秋看向凑热闹的几个婶婶,笑了一下,“缘分这种事确实说不准,会不会结婚,几时结婚,我也不敢保证,但当着大伙的面,我今日能下个保证,就算他日我结婚,只要这些地还在承包期限内,结婚对象我也必定选一个入赘我沈家的。”

如今日子好了,入赘这种事几乎不存在了。

大伙听她这么说,虽然还有些嘀咕,但到底没有正儿八经地唱反调了。

没人有异议,沈爸爸就趁热打铁,让村里的人当即拟好了文书,签字画押。

一番折腾下来,已经到了十一点多了。

十一点在城市算不得晚,但在农村,早该进入酣眠了,离开时,大家一个个都打着呵欠。

沈梧秋这一天都没闲着,也累的慌,回到房间随便冲洗了一下就躺到了床上,因为太困了,甚至都懒得计较钻入被窝的白猫,只是在临睡前摸了摸猫脑袋,“今晚不许唱歌了……”

说罢,一翻身就入了梦。

她一翻身,被窝里的白猫身上白光微闪,眨眼间就幻化成了佳人。

黑暗中,女人熟稔地除去了那碍事的扣子睡衣,柔荑玉手从拢起的山丘上轻轻刮过。

带电的触感刺激地睡梦中的人发出一声轻咛,“呜,好困,别闹……”

女人捉住她打过来的手,放在唇边舔了舔,随即俯下身,堵住了睡梦中人的嘤……咛。

“谁叫你从头甜到脚地勾~~~引我……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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